时间 | 准备文件 | 说明 |
找指导教授 | 论文指导教授同意函 | 资料填妥后,送至系办 |
论文拟聘指导教授申请书 | ||
计画口试 | 申请考试前请确认自己符合申请资格,请详阅「论文计画口试实施要点」 | 置于系网页学生资讯中 |
计画口试前一个月 | 论文计画口试申请表 |
须随附: 1.已修毕之学分成绩单(请自行检视是否已满18学分) 2.旁听论文口试证明 适用105学年度后(含105)入学者 3.口试公告海报(内含题目、时间、地点、人数上限、联络人及电话 |
论文计画口试公假函 |
1.请询问「校外口委」是否需要公假函,需要再提出申请 2.电子档寄至系办信箱gdece@mail.nd.nth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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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计画口试委员邀请函 | 共3份 | |
计画口试当天 | 论文计画口试评审表 |
1.印1张,由指导教授、口委汇整评审意见并签名后,送到系办 2.可自行影印备份 |
收据 |
领据填写: ˙校内口委:签校内口委领据 ˙校外口委:签校外口委领据、交通费领据(限外县市校外口委申请,台铁自强号车费计价车资为单程票价x2,以服务学校所在地为起点)、校外人士汇款同意书(首次报领才需填写) |
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幼儿园教师硕士在职专班论文学位考试 SOP/表件 | ||
时间 | 准备文件 | 说明 |
学位 口试 |
1、申请考试前请确认自己符合申请资格,请详阅入学年度研究生手册「硕士学位考试实施要点」(置于系网页学生资讯中)、国立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考试实施细则。 2、注册组公告:107学年度第2学期开始硕、博学位考试需备论文相似度比对报告 申请方式:本校计算机与通讯中心网页→教学服务→「文章剽窃检测工具Turnitin」,进行线上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计通将提供开通帐号,申请者可先下载学生版使用手册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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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 |
硕士学位考试申请表 论文指导教授推荐书 |
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时程:口试日期前一个月,经指导教授评定、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向系办提出学位考试申请,始得举行学位考试。 (二)申请时应检齐下列各项文件: 1.历年成绩单。 2.学术研究伦理教育课程(网络教学0学分必修课程)修毕证明。 3.论文相似度比对报告。(108学年度(含)后入学学生比对结果须低于30%)。 4.硕士学位考试申请表 5.学位论文指导教授推荐书(106学年度(含)后入学同学请至校务资讯系统下载) 6.学生参加论文学位口试证明 7.国立清华大学幼儿教育学系研究生学术研讨会学习护照(并检附相关证明) 8.口试公告海报(内含题目、时间、地点、人数上限、联络人及电话) |
至校务资讯系统登录口试日期 |
106学年度(含)后入学学生适用,请见研究生学位考试作业流程。 (教授推荐书、委员审定书、口试评分单、聘函、国图论文延后申请书等请至校务资讯系统印) 备注: 1.学期结束后至次学期注册日前,需先办理提前注册,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考试提前注册申请单,才得举行学位考试。(在此期间若同学没有缴交提前注册申请表到注册组者,在审查学位口试资料时,注册组将不予审查。) 2.学位考试结束后,未在次学期注册日前完成离校程序,则该次学位考试不予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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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口试公假函 | 1.请询问「校外口委」是否需要公假函,需要再提出申请 2.电子档寄至系办信箱 gdece@mail.nd.nth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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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口试委员邀请函 | 指导教授、口试委员1人1份 | |
聘函─口试委员/指导教授 | 用白色A4纸印出,拿至系办用印后随论文寄出 | |
学位考试当天 | 硕士学位考试评审表 | 指导教授、口试委员1人1份 |
硕士学位考试总评表 | 印一张,由指导教授、口委汇整评审意见并签名后,送到系办。可自行影印备份 确认论文中、英文名称后再送出,成绩送出后则不可再修改论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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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 |
领据填写: ˙指导教授:签论文指导费领据、校内口委领据 ˙校内口委:签校内口委领据 ˙校外口委:签校外口委领据、交通费领据(限外县市校外口委申请,台铁自强号车费计价车资为单程票价x2,以服务学校所在地为起点)、校外人士汇款同意书(首次报领才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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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考试当天 | 考试委员审定书 指导教授推荐书 论文口试成绩单 |
国立清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考试委员审定书、指导教授推荐书、研究生硕士论文口试成绩单 1. 「指导教授推荐书」之日期应早于(或等于)「考试委员审定书」。 2.请确认论文名称后再送出,成绩送出后则不可再修改论文名称。 3.硕士论文口试成绩单填平均成绩,并请指导教授、口委于下方签名。 4.正本系办留存,并自行影印备份。指导教授推荐书及考试委员审定书影本需放于论文中。 |
学位考试当天 |
准予毕业证明单 |
(106学年度以前入学学生才需要) 纸本:除指导教授(教授亲签)、口试教授(教授亲签)、准予毕业日期、平均分数、学生本人、确认日期需填写,其馀可用打字 电子档:请确认键入之资料与纸本相同,e-mail给系办 |
毕业离校 |
•106学年度(含)以后入学者,请参考国立清华大学毕业生离校程序说明。(请留意需于次学期注册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及离校程序) •105学年度(含)以前入学学生:请至注册组下载毕业离校程序单。(请留意需于准予毕业证明单上指导教授所押之准予毕业日期一个月内完成离校程序) •硕士班/硕士在职专班/幼儿园教师硕士在职专班毕业离校程序 SOP/表件 •硕士在职专班请填 幼教系硕士在职专班班校友就业「雇主满意度」调查、幼教系硕士在职专班毕业生表现与满意度调查并交至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