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準備文件 | 說明 |
找指導教授 | 論文指導教授同意函 | 資料填妥後,送至系辦 |
論文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 | ||
計畫口試 | 申請考試前請確認自己符合申請資格,請詳閱「論文計畫口試實施要點」 | 置於系網頁學生資訊中 |
計畫口試前一個月 | 論文計畫口試申請表 |
須隨附: 1.已修畢之學分成績單(請自行檢視是否已滿18學分) 2.旁聽論文口試證明 適用105學年度後(含105)入學者 3.口試公告海報(內含題目、時間、地點、人數上限、聯絡人及電話 |
論文計畫口試公假函 |
1.請詢問「校外口委」是否需要公假函,需要再提出申請 2.電子檔寄至系辦信箱gdece@mail.nd.nth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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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計畫口試委員邀請函 | 共3份 | |
計畫口試當天 | 論文計畫口試評審表 |
1.印1張,由指導教授、口委彙整評審意見並簽名後,送到系辦 2.可自行影印備份 |
收據 |
領據填寫: ˙校內口委:簽校內口委領據 ˙校外口委:簽校外口委領據、交通費領據(限外縣市校外口委申請,台鐵自強號車費計價車資為單程票價x2,以服務學校所在地為起點)、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首次報領才需填寫) |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幼兒園教師碩士在職專班論文學位考試 SOP/表件 | ||
時間 | 準備文件 | 說明 |
學位 口試 |
1、申請考試前請確認自己符合申請資格,請詳閱入學年度研究生手冊「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置於系網頁學生資訊中)、國立清華大學碩士學位考試實施細則。 2、註冊組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碩、博學位考試需備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 申請方式:本校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頁→教學服務→「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進行線上申請,經審核通過後,計通將提供開通帳號,申請者可先下載學生版使用手冊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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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前 |
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 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 |
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考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時程:口試日期前一個月,經指導教授評定、經系主任審核通過後向系辦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始得舉行學位考試。 (二)申請時應檢齊下列各項文件: 1.歷年成績單。 2.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網路教學0學分必修課程)修畢證明。 3.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108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比對結果須低於30%)。 4.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 5.學位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106學年度(含)後入學同學請至校務資訊系統下載) 6.學生參加論文學位口試證明 7.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研究生學術研討會學習護照(並檢附相關證明) 8.口試公告海報(內含題目、時間、地點、人數上限、聯絡人及電話) |
至校務資訊系統登錄口試日期 |
106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適用,請見研究生學位考試作業流程。 (教授推薦書、委員審定書、口試評分單、聘函、國圖論文延後申請書等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印) 備註: 1.學期結束後至次學期註冊日前,需先辦理提前註冊,並填寫研究生學位考試提前註冊申請單,才得舉行學位考試。(在此期間若同學沒有繳交提前註冊申請表到註冊組者,在審查學位口試資料時,註冊組將不予審查。) 2.學位考試結束後,未在次學期註冊日前完成離校程序,則該次學位考試不予承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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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口試公假函 | 1.請詢問「校外口委」是否需要公假函,需要再提出申請 2.電子檔寄至系辦信箱 gdece@mail.nd.nth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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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口試委員邀請函 | 指導教授、口試委員1人1份 | |
聘函─口試委員/指導教授 | 用白色A4紙印出,拿至系辦用印後隨論文寄出 | |
學位考試當天 | 碩士學位考試評審表 | 指導教授、口試委員1人1份 |
碩士學位考試總評表 | 印一張,由指導教授、口委彙整評審意見並簽名後,送到系辦。可自行影印備份 確認論文中、英文名稱後再送出,成績送出後則不可再修改論文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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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 |
領據填寫: ˙指導教授:簽論文指導費領據、校內口委領據 ˙校內口委:簽校內口委領據 ˙校外口委:簽校外口委領據、交通費領據(限外縣市校外口委申請,台鐵自強號車費計價車資為單程票價x2,以服務學校所在地為起點)、校外人士匯款同意書(首次報領才需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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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當天 | 考試委員審定書 指導教授推薦書 論文口試成績單 |
國立清華大學碩士學位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指導教授推薦書、研究生碩士論文口試成績單 1. 「指導教授推薦書」之日期應早於(或等於)「考試委員審定書」。 2.請確認論文名稱後再送出,成績送出後則不可再修改論文名稱。 3.碩士論文口試成績單填平均成績,並請指導教授、口委於下方簽名。 4.正本系辦留存,並自行影印備份。指導教授推薦書及考試委員審定書影本需放於論文中。 |
學位考試當天 |
准予畢業證明單 |
(106學年度以前入學學生才需要) 紙本:除指導教授(教授親簽)、口試教授(教授親簽)、准予畢業日期、平均分數、學生本人、確認日期需填寫,其餘可用打字 電子檔:請確認鍵入之資料與紙本相同,e-mail給系辦 |
畢業離校 |
•106學年度(含)以後入學者,請參考國立清華大學畢業生離校程序說明。(請留意需於次學期註冊日前完成論文修改及離校程序) •105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請至註冊組下載畢業離校程序單。(請留意需於准予畢業證明單上指導教授所押之准予畢業日期一個月內完成離校程序)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幼兒園教師碩士在職專班畢業離校程序 SOP/表件 •碩士在職專班請填 幼教系碩士在職專班班校友就業「雇主滿意度」調查、幼教系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表現與滿意度調查並交至系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