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幼教

:::
浏览人次: 7698

内容规画

教育部委办事项:

一、 师资生美感课程模组研发:
 
 (一) 开发师资生美感素养体验课程(包含音樂、艺术、跨域课程),并办理工作坊至少 6 场。

 (二) 至少 4 所师资培育之大学实验以上模组,并就师资生认为美 感课程有助于提升其美感知能满意度调查。

 (三) 开发美感素养幼儿教育课程。

二、 师资生美感课程实践与推广:
 
  (一) 建立师资培育之大学教授美感艺术及跨領域合作社群。

  (二) 办理美感素养工作坊或讲座(至少 6 场次)。

  (三) 培训美感教育志工,并于 20 所幼儿园推广美感教育活动。

 
三、 办理师资生美感素养成果发表。

四、 其他办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