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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規畫
教育部委辦事項:
一、 師資生美感課程模組研發:
(一) 開發師資生美感素養體驗課程(包含音樂、藝術、跨域課程),並辦理工作坊至少 6 場。
(二) 至少 4 所師資培育之大學實驗以上模組,並就師資生認為美 感課程有助於提升其美感知能滿意度調查。
(三) 開發美感素養幼兒教育課程。
二、 師資生美感課程實踐與推廣:
(一) 建立師資培育之大學教授美感藝術及跨領域合作社群。
(二) 辦理美感素養工作坊或講座(至少 6 場次)。
(三) 培訓美感教育志工,並於 20 所幼兒園推廣美感教育活動。
三、 辦理師資生美感素養成果發表。
四、 其他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