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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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计画】112学年度下学期(2024春)赴陆港澳交换开放申请(系办收件截止日:112/8/15下午5时止)

  • 2023-07-17
  • Admin

以下内容转自全球处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51895,r8945.php?Lang=zh-tw

 

 

一、申请对象与资格 
1.本校在学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惟相关限制条件以本校与姐妹校规定为准。
2.前两学期(111上及111下)学业平均成绩(GPA)达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为大一、硕一、博一学生或转学生,申请时须提出前一学期之本校成绩证明。
3.申请交流期限为一学期。

※ 根据「国立清华大学选送赴大陆地区及香港、澳门学期交换生甄选作业要点」办理。


二、报名截止日 

幼教系收件截止日:112年8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时止
(系办需于112年8月22日(二)前提供系所推荐排序表纸本与电子档、学生申请资料纸本及电子档送院办)


三、申请文件
1. 申请表 (请以电脑打字印出)
2. 学习计画 (请以电脑打字印出)
3. 历年成绩单 (大学部须含班级及系级排名)
4. 本校教师推荐信
5. 欲申请赴香港交换者需检附英语能力证明,请提早准备英语能力证明,届时未能检附恕视为资格不符
 

四、报名流程 
※ 学生端申请流程图请由此连结

1. 下载纸本表格并及备妥相关附件,申请表及学习计画纸本表格请由此下载
2. 送交系所资料前,请配合纸本表格填入线上申请资料part 1. (连结)。未填入线上申请资料将视同申请件未全。
3. 将填好纸本表格连同相关附件送交系所审查,由系所办理初审后送学院。学院于2023年9月5日中午12点前通知学生院总排序顺位,并将总排序表连同系排序表及学生申请文件送回全球移动力组。
4. 为使学生更方便评估志愿校排序填写,由各学院迳行通知学生院总排序顺位,申请学生须于2023年9月12日中午12点前至线上表单part 2.(连结) 填写交换学校志愿序,未完成者将影响后续审查资格。


五、交换学校申请资格与名额 
请至全球处网站查询陆港澳交换列表[春季班名额]查询。(请由此连结)

* 请注意各交流姊妹学校是否有其特殊规定,部分交流学校仅受理大学部学生申请或不接受应届毕业生或境外生(如陆生/外籍生)申请等。
   请留意提名名额和相关限制条件及是否执行交换计画以姊妹校当学期最新通知为准。

如有相关疑问请迳洽业务承办人:全球移动力组 刘小姐 (电话:03-5162462、E-mail:cyuli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