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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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下學期(2020春季班)赴陸港澳交換開放申請(系辦收件截止日:108/8/23)

  • 2019-06-17
  • Admin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2.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
3.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

 

二、報名截止日:
請於
8/23(五)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幼教系辦。

三、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2. 學習計畫
3. 歷年成績單(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
4. 教授推薦信
5. 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四、報名流程:
1. 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申請表及學習計畫紙本表格下載請
由此連結
2. 送交系所資料前,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線上申請請
由此連結(未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將視同申請件未全)
3. 請將
填好的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
8/23(五)前送幼教系辦審查,由系所辦理初審。系辦於108年9月5日前將通過初審申請件送交全球處進行複審;
4. 9月底左右待審查校內複審結果通知;複審結果通知後開始個人準備中國各申請高校文件資料並推送申請至中國高校,請定期檢視Email
5. 12月下旬參加行前說明會。

五、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
請至全球處網站查詢。
(請由此連結)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
國際學生組  劉小姐 (電話:03-5162462;E-mail:cyuliu@mx.nthu.edu.tw)
未盡事宜請見全球處通知及全球處網頁: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