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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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計畫】111學年度下學期(2023春)赴陸港澳交換開放申請(系辦收件截止日:111/8/3(三)下午5時前)

  • 2022-07-09
  • Admin

 

詳情請洽全球處網站查詢: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31649,r8950.php?Lang=zh-tw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
1.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惟相關限制條件以本校與姐妹校規定為準。
2.前兩學期(110上及110下)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申請交流期限為一學期。

* 請注意各交流姊妹學校是否有其特殊規定,部分交流學校僅受理大學部學生申請或不接受應屆畢業生或境外生(如陸生/外籍生)申請等。因應COVID-19 疫情,是否可如期交換,以姊妹校因疫情發展的相對應的政策而決定。

※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系辦收件截⽌⽇:
請於111年8⽉3⽇(三)下午5時前繳送申請資料至系辦,逾期不候。


三、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2. 學習計畫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3. 歷年成績單 (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
4. 教授推薦信
5. 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四、報名流程 
※ 學生端申請流程圖請由此連結
1. 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申請表及學習計畫紙本表格請由此下載
2. 送交系所資料前,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part 1. (線上申請)。未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將視同申請件未全。

3.將填好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送交系所審查,由系所辦理初審後送所屬學院。學院將於111年9月5日中午12點前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收到學院通知之學生須於111年9月12日中午12點前至線上表單part 2.(連結) 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未完成者將影響後續審查資格。

五、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
請至全球處網站查詢陸港澳交換列表[春季班名額]查詢。(請由此連結)

 

 

如有申請相關疑問請假洽全球處國際學⽣組 劉俊余⼩姐(分機:76291、E-mail:cyuli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