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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長班招生公告】第21期園長班招生簡章

  • 2022-10-03
  • Admin
111學年度第21期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說明
報名期限 111年10月31日(一) 上午9時至111年11月18日(五) 下午5時止 (一)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748c006334015e0082a
(二)完成網路報名後,備齊所需檢附資料並依招生簡章說明排序,於111年11月18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出。(以郵戳為憑)
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111年12月12日(一)下午3時 正取、備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系網頁,同時以E-mail通知。(網址:https://www.gdece.nthu.edu.tw/
繳費及繳費證明傳真期限 111年12月12日(一)下午3時 至111年12月16日(五)下午3時 止 錄取名單公告後,正取生請於111年12月16日(五)下午3時前繳費並傳真繳費證明,逾期視同放棄。
備取名單
遞補通知
111年12月19日(一)下午3時 備取生請於收到通知後,111年12月19日(一)下午3時前繳費並傳真繳費證明,逾期視同放棄。
備取名單
繳費期限
111年12月19日(一)下午3時 至111年12月23日(五)下午3時 止
寄送審查結果至教育局(處) 111年12月30日(五) 至
112年1月16日(一) 止
電子郵件通知錄取學員上課注意事項 112年1月23日(一)
上課期程 112年2月12日(日) 起
112年7月23日(日) 止
每週日上午8時30分至18時30分
 
 
 

一、招生依據:
依苗栗縣政府111年4月7日府教學前字第1110064441號、新竹縣政府111年4月18日府授教幼字第1110347267號、新竹市政府111年4月22日府教特字第11100618441號、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1年4月11日桃教幼字第1110032155號函及「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規定辦理。


二、招生目的:
(一)配合法律要求辦理幼兒園園長培訓。
(二)提供教保服務人員進修及專業發展機會,提升其專業素養與行政管理知能。

三、招收對象:
服務於苗栗縣、新竹市、新竹縣、桃園市等委辦縣市且在職之教保服務人員,並符合「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第2條規定之資格者,得參加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以下簡稱本訓練):
(一)具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資格。
(二)具下列各目之一之實際服務年資滿三年以上:
1.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
2.幼稚園教師。
3.托兒所教保人員。
4.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之幼兒園(包括托兒所及幼稚園)負責人。
5.中華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服務於幼稚園,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代理教師:
​  (1)大學以上學歷。
  (2)代理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系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3)其代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且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
6.中華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服務於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設立之托嬰中心,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教保人員:     
  (1)任職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系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2)其任職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四、招收人數:預計招收一班50人,額滿為止,未滿35人得不開班。

五、報名日期:
自111年10月13日(一)上午9時起至111年11月18日(五)下午5時止。欲報名者請於本校幼兒教育學系網頁點選最新消息之報名連結。

六、修業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12日至中華民國112年7月23日止。

詳細資訊請詳閱附檔簡章
(備註:為維護教學品質,本校保留授課日程、授課師資、授課地點調整異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