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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下學期(2022春)赴陸港澳交換開放申請(系辦收件截止日:8/5)

  • 2021-07-13
  • Admin
110學年度下學期(2022春)赴陸港澳交換開放申請
因應COVID-19 疫情,是否可如期交換,以姊妹校因疫情發展相對應的政策而決定。
全球處公告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1226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2.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9上及109下)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
※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


二、報名截止日:
系辦收件截止日期:110/8/5(四)  (系辦需於8/23前繳交排序表給教育學院)


三、申請文件:
1. 申請表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2. 學習計畫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3. 歷年成績單 (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
4. 教授推薦信
5. 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四、報名流程:
※ 學生端申請流程圖請由此連結

1. 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申請表及學習計畫紙本表格請由此下載
2. 送交系所資料前,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part 1. (連結)未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將視同申請件未全。
3. 將填好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送交系辦審查,由系辦辦理初審後送教育學院。教育學院將將於110/9/6(一)下午5點前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並將總排序表連同系排序表及學生申請文件送回全球移動力組。
4. 為使學生更方便評估志願校排序填寫,本次將由教育學院逕行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申請學生須於2021年9月13日下午5點前至線上表單part 2.(連結) 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未完成者將影響後續審查資格。


五、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
請至全球處網站查詢。(請由此連結)

 

如有申請相關疑問,請逕洽全球移動力組劉小姐(電話:03-5162462、E-mail:cyuli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