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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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学年度下学期(2020春季班)赴陆港澳交换开放申请(系办收件截止日:108/8/23)

  • 2019-06-17
  • Admin

一、申请对象与资格:
1.本校在学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2.前一学年(前两学期)学业平均成绩(GPA)达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
3.申请交流期限以一学期为原则。
※根据「国立清华大学选送赴大陆地区及香港、澳门学期交换生甄选作业要点」

 

二、报名截止日:
请于
8/23(五)前将申请资料缴交至幼教系办。

三、申请文件:
1. 申请表
2. 学习计画
3. 历年成绩单(大学部须含班级及系级排名)
4. 教授推荐信
5. 欲申请赴香港地区交换者需检附英语能力证明,请提早准备英语能力证明,届时未能检附恕视为资格不符

 

四、报名流程:
1. 下载纸本表格并及备妥相关附件,申请表及学习计画纸本表格下载请
由此连结
2. 送交系所资料前,请配合纸本表格填入线上申请资料,线上申请请
由此连结(未填入线上申请资料将视同申请件未全)
3. 请将
填好的纸本表格连同相关附件
8/23(五)前送幼教系办审查,由系所办理初审。系办于108年9月5日前将通过初审申请件送交全球处进行复审;
4. 9月底左右待审查校内复审结果通知;复审结果通知后开始个人准备中国各申请高校文件资料并推送申请至中国高校,请定期检视Email
5. 12月下旬参加行前说明会。

五、交换学校申请资格与名额:
请至全球处网站查询。
(请由此连结)
 

如有相关疑问请洽业务承办人:
国际学生组  刘小姐 (电话:03-5162462;E-mail:cyuliu@mx.nthu.edu.tw)
未尽事宜请见全球处通知及全球处网页: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