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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计画】112年度教育部学海惜珠计画选送清寒优秀学生出国交换(系办收件截止日:112/1/11下午5时)

  • 2022-12-26
  • Admin
以下内容转自全球处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40402,r8945.php?Lang=zh-tw

 

一、申请日期:
幼教系申请截止日:112年1月11日(星期三)17:00前
后续系办将于112年1月17日前送复审,院汇整后于112年2月1日(星期三)前送全球事务处全球移动力组,教育部预计于5月底前公告获奖名单及补助金额。

二、申请资格:

  1. 申请人须具中华民国籍,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并持有地方行政主管机关开立之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补助证明者。
  2. 本校在学大学部及研究生皆可申请(不含在职专班学生),研修完毕后须返校取得学位。在校学业成绩优异(前一学年GPA3.4以上/以每系所班前20%为原则)且须具备本校规定之外语检定考试成绩。国立清华大学出国交换生外语能力标准表(参考资料1)并不得同时领取政府其他出国研修奖学金。
  3. 必须在国外(不含大陆、港澳地区)研修学校修读学分《大学部学生每学期至少修读3门专业课程;研究生每学期至少修读1门研究所开设之专业课程》,交换生研修期程不得少于1学期,以1年为限。
  4. 申请人提出学费、生活费及来回机票费需求,最高可获教育部全额补助。


三、研修机构及办法:

  1. 以本校签订姊妹校者为主(不含大陆港澳地区):姊妹校交换名额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oga.site.nthu.edu.tw/p/412-1524-18680.php?Lang=zh-tw),或来信出国交换计画承办人,麦小姐: ccmai@mx.nthu.edu.tw
  2. 国立清华大学学海惜珠计画甄选办法,除在校成绩依教育部规定外(每系所班级前20%为原则),其馀皆请参考本校[国立清华大学出国交换生办法]及[国立清华大学出国交换生奖学金办法](参考资料2、3、6)


四、研修学校及期程:

  1. 请有意申请者于112年1月6日(五)前洽承办人麦小姐(ccmai@mx.nthu.edu.tw)确认各校之名额及期程是否可选填,未与承办人确认则自行选填者,若该校已无名额或合约到期将造成无法交换之结果请自行负责,选定学校后一经本校推荐即无法更改交换,违者须自行负责。
  2. 建议就读期程为112学年秋季班一学期(9月-隔年2月)或一学年(9月至隔年6月)/112学年春季班一学期(2月-6月),如欲就读112学年春季班一学期者,也请务必与承办人确认志愿选填字段。若为校内2023秋/2024春出国交换生通过者,也请来信通知承办人欲申请学海惜珠奖学金。出国交换计画承办人,麦小姐: ccmai@mx.nthu.edu.tw


五、欲申请之学生注意事项:
请详读简章及备妥以下文件1份,申请资料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以长尾夹装订为1份资料,请于112年1月11日(星期三)17:00前系办审查:(资料格式请参缴交资料1)

  1. 学海惜珠申请计画书封面
  2. 个人基本资料表
  3. 新式户口名簿影本(注明和与正本相符并亲笔签名)或政府单位认可之相关户内人口证明文件
  4. 有效之低收入户证明或中低收入户相关补助证明                                             
  5. 赴国外研修计画书
  6. 历年成绩单正本(大学部须含排名资料)
  7. 语言能力证明影本 (检测日期需为111年1月以后,国立清华大学出国交换生外语能力标准表,参考资料1)
  8. 其他有利之优秀表现证明
  9. 推荐书一封 (研究生为「指导教授))推荐;大学部为「导师或系主任」推荐)
  10. 家长同意书
  11. 身分证黏贴表(*申请人须为中华民国籍,并在台湾设有户籍)
  12. 学生证黏贴表



六、校内收件截止时间:

  1. 幼教系收件截止日为112年1月11日(星期三)17:00。
  2. 各院请将通过复审之学生申请文件【1.申请计画书纸本(须核章)、2.院审核表纸本(须核章)3.院审核表电子档(缴交资料0-院审核表)】, 112年2月1日(三)17:00前送全球移动力组学海惜珠奖学金承办人,麦小姐: ccmai@mx.nthu.edu.tw
  3. 复审通过学生,请于接获院审核通知后,于112年2月6日(一)17:00前以电子邮件,将上开申请文件之Word及PDF,email 至全球移动力组学海惜珠奖学金承办人,麦小姐: ccmai@mx.nthu.edu.tw,来信标题:112学海惜珠申请-OO系林OO


七、研修期程:不得少于1学期或学季,最长以1年为限

八、预估生活费:请参考教育部公费留学生公费项目及支给数额标准表预估及社会救助法(参考资料4、5)
 
九、校内承办人联络方式: (建议来信询问相关问题,若需面谈,请来信约时间)
       麦小姐,ccmai@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