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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计画】111学年度下学期(2023春)赴陆港澳交换开放申请(系办收件截止日:111/8/3(三)下午5时前)

  • 2022-07-09
  • Admin

 

详情请洽全球处网站查询: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31649,r8950.php?Lang=zh-tw

一、申请对象与资格 :
1.本校在学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惟相关限制条件以本校与姐妹校规定为准。
2.前两学期(110上及110下)学业平均成绩(GPA)达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为大一、硕一、博一学生或转学生,申请时须提出前一学期之本校成绩证明。
3.申请交流期限为一学期。

* 请注意各交流姊妹学校是否有其特殊规定,部分交流学校仅受理大学部学生申请或不接受应届毕业生或境外生(如陆生/外籍生)申请等。因应COVID-19 疫情,是否可如期交换,以姊妹校因疫情发展的相对应的政策而决定。

※ 根据「国立清华大学选送赴大陆地区及香港、澳门学期交换生甄选作业要点」办理。


二、系办收件截⽌⽇:
请于111年8⽉3⽇(三)下午5时前缴送申请资料至系办,逾期不候。


三、申请文件
1. 申请表 (请以电脑打字印出)
2. 学习计画 (请以电脑打字印出)
3. 历年成绩单 (大学部须含班级及系级排名)
4. 教授推荐信
5. 欲申请赴香港交换者需检附英语能力证明,请提早准备英语能力证明,届时未能检附恕视为资格不符

四、报名流程 
※ 学生端申请流程图请由此连结
1. 下载纸本表格并及备妥相关附件,申请表及学习计画纸本表格请由此下载
2. 送交系所资料前,请配合纸本表格填入线上申请资料part 1. (线上申请)。未填入线上申请资料将视同申请件未全。

3.将填好纸本表格连同相关附件送交系所审查,由系所办理初审后送所属学院。学院将于111年9月5日中午12点前通知学生院总排序顺位,收到学院通知之学生须于111年9月12日中午12点前至线上表单part 2.(连结) 填写交换学校志愿序,未完成者将影响后续审查资格。

五、交换学校申请资格与名额
请至全球处网站查询陆港澳交换列表[春季班名额]查询。(请由此连结)

 

 

如有申请相关疑问请假洽全球处国际学⽣组 刘俊馀⼩姐(分机:76291、E-mail:cyuli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