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幼教

:::

【交换计画】112学年度上学期(2023秋)赴陆港澳交换开放申请(系办收件日:2023/2/1下午5时止)

  • 2022-12-16
  • Admin

以下内容转自全球处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41113,r8950.php?Lang=zh-tw



一、申请对象与资格 

1.本校在学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惟相关限制条件以本校与姐妹校规定为准。
2.前两学期(110下及111上)学业平均成绩(GPA)达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为大一、硕一、博一学生或转学生,申请时须提出前一学期之本校成绩证明。
3.申请交流期限为一学期。

* 请注意各交流姊妹学校是否有其特殊规定,部分交流学校仅受理大学部学生申请或不接受应届毕业生或境外生(如陆生/外籍生)申请等。因应疫情影响,是否可如期交换,以姊妹校因疫情发展的相对应的政策而决定。

※ 根据「国立清华大学选送赴大陆地区及香港、澳门学期交换生甄选作业要点」办理。


二、报名截止日 
幼教系收件截止日:112年2月1日下午5时止
(系办需于112年2月10日(五)中午12:00前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系所推荐表excel(核章)及教育学院赴港澳交换申请、基本资料表excel(汇整电子档)院办)


三、申请文件
1. 申请表 (请以电脑打字印出)
2. 学习计画 (请以电脑打字印出)
3. 历年成绩单 (大学部须含班级及系级排名)
4. 教授推荐信
5. 欲申请赴香港交换者需检附英语能力证明,请提早准备英语能力证明,届时未能检附恕视为资格不符
 

四、报名流程 
※ 学生端申请流程图请由此连结

1. 下载纸本表格并及备妥相关附件,申请表及学习计画纸本表格请由此下载
2. 送交系所资料前,请配合纸本表格填入线上申请资料part 1. (连结)。未填入线上申请资料将视同申请件未全。
3. 将填好纸本表格连同相关附件送交系所审查,由系所办理初审后送所属学院。请各学院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前通知学生院总排序顺位,并将总排序表连同系排序表及学生申请文件送回全球移动力组。
4. 为使学生更方便评估志愿校排序填写,由各学院迳行通知学生院总排序顺位,申请学生须于2023年2月24日中午12点前至线上表单part 2.(连结) 填写交换学校志愿序,未完成者将影响后续审查资格。


五、交换学校申请资格与名额 
请至全球处网站查询陆港澳交换列表[秋季班名额]查询。(请由此连结)

请留意提名名额及相关限制条件以姊妹校当学期最新通知为准
 

如有相关疑问请迳洽业务承办人:全球移动力组刘小姐(电话:03-5162462、E-mail:cyuli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