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请洽询全球处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31815,r8945.php?Lang=zh-tw
一、申请对象:
经指导教授推荐至国外大学或学术机构从事研究之学生;硕士班、博士班学生优先。申请及出国期间均应具国立清华大学学籍;应届毕业者,应检附「延毕相关证明」始能符合申请资格。
二、奖学金额度:依出国地区、访问时间核给以下额度,由全球处及推荐单位共同补助。
三、收件时间:111/08/15(一)下午5时前缴交至幼教系办 (需于9/5(一)前回传申请资料给教育学院;院需于9/16前给全球处)
四、申请文件:
- 「领航计画」申请表
- 教授推荐函
- 研究机构同意函或相关证明
- 访问计画书(建议使用英文撰写)
- 奖学金切结书
- 历年成绩单(大学部须含班级排名)
- 外语能力检定成绩(申请者于访问计画内叙明外语检定成绩者应检附该检定成绩单或佐证资料;若未提及,则无须检附)
五、其他:
1.请详阅相关领航计画公告、领航计画附件、奖学金办法、常见问答、108-110年国访/领航心得选录
2.如有申请相关疑问请洽全球研究合作组陈安琪小姐(E-mail::anchi_chen@mx.nthu.edu.tw、分机::6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