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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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性别平等教育优良教案甄选 (清大性/别教育发展中心主办)

  • 2022-08-22
  • Admin

111年性别平等教育优良教学方案甄选活动实施计画

一、计画目标:

(一)鼓励教师落实性别平等教育课程与教学。
(二)提升教师性别平等教育课程与教材研发风气,激励专业成长。
(三)鼓励教师研发性别平等教育的实用教案,教案设计植基于全人性教育、生命教育及品德教育的理念,并符合十二年国教课纲的精神,以提供全国教师参考使用。

二、主办单位:国立清华大学竹师教育学院「性/别教育发展中心」

三、活动对象资格:幼儿园国小、国中、高中职在职教师或教保员(含正式、代理、代课教师或教保员);实习教师及志工教师可与正式教师或教保员组成团队。

四、活动日程:

五、重要讯息网址:

(一)「性/别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genderedu.site.nthu.edu.tw/app/index.php
(二)真善美教学资源分享网https://www.goodlife-edu.com/

六、 收件地址:

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号
国立清华大学南大校区 性/别教育发展中心 收
电话:(03)5715131转76255 (林小姐)
联络信箱:genderedu@gapp.nthu.edu.tw

七、参加方式:

(一) 请参考「111年性别平等教育优良教学方案甄选活动投稿须知」。
(二) 投稿所需相关表件格式请参见附件或迳至性/别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真善美教学资源分享网下载。

八、 评选方式与标准:

(一) 评审委员由本中心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或教师组成评审团进行作品审查。
(二) 评选标准:

    1. 基本条件(参考资源):教案设计须至少参考引用「真善美教学资源分享网」之一项资源,例如:教案、教学资源、知识加油站、线上研习等资源。
    2. 其他评分面向:包括设计理念、适切性、实用性、有效性、创意与启发性等,说明如下:

九、 奖励及发表:

(一) 得奖名单于111年12月底前公布于本中心网站,并以email通知得奖者。
(二) 依评审评分成绩,分组录取特优、优等、甲等、佳作等奖项,各奖项主办单位依据评审结果有权决定得从缺。
(三) 奖励(每组评选特优奖、优等奖、甲等奖各1名,佳作奖每组数名)。

特优奖:奖金壹万元,奖状乙帧。
优等奖:奖金捌千元,奖状乙帧。
甲等奖:奖金伍千元,奖状乙帧。
佳作奖:奖金壹千元,奖状乙帧。

(四) 奖励方式:绩优者经本中心核定颁发奖励。于1-2月办理颁奖典礼,获奖者须于颁奖典礼当天出席受奖及配合主办单位安排进行发表(每件得奖教案,至少须1人出席) ,否则取消获奖资格。凡得奖之优良教案及相关档案,将于「真善美教学资源分享网」提供分享与下载。

十、 活动注意事项:

(一) 参赛者须符合本计画之「活动对象资格」。若经查不符合者,将取消参赛或得奖资格。
(二) 參赛作品无论是否录取,恕不退还,请自行预留底稿。
(三) 参赛者作品之撰写与投稿方式请依照本活动之「投稿须知」,格式不符合或投稿缴交之资料不全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四) 入选作品之智慧着作财产权依据本活动参赛者所签署之授权书与切结内容规范。
(五) 若參赛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涉及侵害着作权或专利权,将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并追回原发放之奖金及奖状。参赛作品若涉及违法,由參赛者自行负责。
(六) 參赛者不得以曾获奖之作品投稿本次甄选活动,投稿本活动之作品亦不得一稿多投,同时参加其他竞赛,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 參赛作品内容以自行开发制作为主。若引用他人之图片、影音与文字等,须取得所有权人同意,并依照学术伦理注明出处。
(八) 避免在參赛作品中直接呈现他人网页。
(九) 作品缴交期限截止后,參赛者不得再新增、删除、或修改。
(十) 参赛作品及附件资料请以挂号方式邮寄,投稿报名以邮戳日期为凭。邮寄过程、费用及寄件后确认事项由参赛者自行负担与处理。参赛作品若因邮寄过程遭毁损,参赛者自行负责。
(十一) 参赛者应尊重评审委员公平、公正之决定,对评审结果不得有异议。
(十二) 凡报名参赛者视为认同本实施计画的内容与规定,主办单位保有修改本活动实施计画之权利,报名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就本活动所为之决定拥有最终决定权。
(十三) 若本实施计画有所修正或补充,主办单位得公布于本中心网站及「真善美教学资源分享网」。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内容或办法,将以网站公告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