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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学年度下学期(2022春)赴陆港澳交换开放申请(系办收件截止日:8/5)

  • 2021-07-13
  • Admin
110学年度下学期(2022春)赴陆港澳交换开放申请
因应COVID-19 疫情,是否可如期交换,以姊妹校因疫情发展相对应的政策而决定。
全球处公告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1226


一、申请对象与资格:

1.本校在学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2.前一学年(前两学期-109上及109下)学业平均成绩(GPA)达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为大一、硕一、博一学生或转学生,申请时须提出前一学期之本校成绩证明。
3.申请交流期限以一学期为原则。
※ 根据「国立清华大学选送赴大陆地区及香港、澳门学期交换生甄选作业要点」


二、报名截止日:
系办收件截止日期:110/8/5(四)  (系办需于8/23前缴交排序表给教育学院)


三、申请文件:
1. 申请表 (请以电脑打字印出)
2. 学习计画 (请以电脑打字印出)
3. 历年成绩单 (大学部须含班级及系级排名)
4. 教授推荐信
5. 欲申请赴香港交换者需检附英语能力证明,请提早准备英语能力证明,届时未能检附恕视为资格不符
 

四、报名流程:
※ 学生端申请流程图请由此连结

1. 下载纸本表格并及备妥相关附件,申请表及学习计画纸本表格请由此下载
2. 送交系所资料前,请配合纸本表格填入线上申请资料part 1. (连结)未填入线上申请资料将视同申请件未全。
3. 将填好纸本表格连同相关附件送交系办审查,由系办办理初审后送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将将于110/9/6(一)下午5点前通知学生院总排序顺位并将总排序表连同系排序表及学生申请文件送回全球移动力组。
4. 为使学生更方便评估志愿校排序填写,本次将由教育学院迳行通知学生院总排序顺位,申请学生须于2021年9月13日下午5点前至线上表单part 2.(连结) 填写交换学校志愿序,未完成者将影响后续审查资格。


五、交换学校申请资格与名额:
请至全球处网站查询。(请由此连结)

 

如有申请相关疑问,请迳洽全球移动力组刘小姐(电话:03-5162462、E-mail:cyuli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