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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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学年度秋季班UMAP交换学生计画(系办收件截止日7/5)

  • 2018-06-26
  • Admin
一、 计画说明:
1. 亚太大学交流会(简称UMAP)为促进亚太地区高等教育领域学生交换,与其他会员国之学术与文化交流,开放亚太大学交流会交换学生计画。
2. 参与交换计画可享有学杂费减免之优惠。
3. 交换期间为2019春季班一学期。
4. 官方网页计画说明: http://umap.org/programs/a_b/
5. 可交换国家:日本、韩国、菲律宾、印尼、泰国、越南(不含台湾地区)。可申请地区请参考附件(不包含台湾地区及申请时间截止日为107/07/17之前的学校),每人最多可选填五志愿,录取决定权于UMAP会员校,本校推荐不代表已获得会员校录取就学。
 
二、本校可推荐总人数:2(学硕博可推荐之总人数)(本处将于7月底前通知本校推荐通过人选)
 
三、申请资格及限制:
1. 申请资格:本校在学之学士班二年级以上,或硕、博士班一年级以上学生。
2. 成绩标准:大学部生在校成绩前一年平均达 GPA 3.20以上或全班前30%以上,          研究所学生在校成绩前一年平均达GPA 3.20以上。
3. 语文检定:须检附UMAP会员校所要求之最低分数证明。
4. 选填志愿:每人至多可依志愿填写五所UMAP会员校。
5. 其他限制:修业年限内限申请交换UMAP会员校一次。
 
四、申请资料:请依下列顺序由上而下排列,勿另加封面,相关资料请用A4纸影印提供。
1.UMAP计划申请表(请用英文缮打,含履历表、求学动机、助审资料,助审资料请择优检附两至三项)
2.Application form(请用英文缮打)
3.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和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护照影本,照片页(黏贴同一页)
4.本校中文及英文历年成绩单正本,学士班须含班级排名。
5.语言检定证明影本。
(须符合申请学校之最低标准,检定证明须为1057月之后。)
备注:
(1) 硕士班一年级学生请检附大学历年及研究所成绩单,博士班一年级学生请检附硕士班历年成绩单,转学生请检附前一所学校完整成绩纪录。
(2)历年成绩单期间截至105学年度第二学期止。
(3) GAP对照表请参照教务处注册组资料。(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3-1086-53644.php)
6. 教授推荐函乙封。

五.系办收件截止日期:107/7/5(星期四)  (学院7/10收件截止)



如有相关疑问请洽全球事务组陈宣融小姐(5715131 # 62460 )
Email: hsjchen
@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