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处公告网址: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921
一、申请对象与资格
凡于本校就读之大二与大三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请:
1. 108学年度上下学期学业平均成绩(GPA)3.20以上,或名次于全班前30%者。
2. 108学年度上下学期学期学业平均成绩(GPA)3.00以上,或名次于全班前40%,社团活动表现优异,经活动主办相关单位推荐者。
3. 姊妹校接收以台湾学生为主。
二、报名应缴文件(申请表、研习计画书范本、专题报告格式、推荐函范本请至本校全球处网页下载):
请依序排列,各页下方中央位置需加注页码,1式1份,于左上角以长尾夹装订,请勿使用其他特殊装订方式。
1. 申请表 (含纸本及线上表单)
2. 成绩证明(须含前两学期成绩并含平均成绩与名次-班排和系排都要)
3. 自传及研习计画书(A4纸不超过3页,如有课外活动或特殊表现可一并陈述)
4. 本校专任老师推荐函一封(导师、系主任或授课老师均可);此外,若是社团活动表现优异申请者,须另附活动主办相关单位推荐函,才符合申请资格认定。
三、申请流程
1. 初审:申请者请至线上表单(由此连结)登录申请资料,并于11/26(四)前,备妥申请资料送至幼教系办公室。
2. 复审:各学系完成初审后,需于12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名单与申请资料送全球处国际学生组汇整,以进行复审。预计12月底公告分发学校。
注意事项 : 因受疫情影响,是否进行实质专题交流届时依姊妹校决议而定,另各校交流时间不一,请欲参加同学确认可预留7-8月暑假时间并配合相关作业。
如有疑问,请洽全球处国际学生组刘小姐
e-mail:cyuliu@mx.nthu.edu.tw
Tel: 03-5715131 # 6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