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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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全球處交換學生申請】2020秋2021春出國交換計畫(不含陸港澳),有意申請者請於10/1-10/7間將申請資料繳交至系辦

  • 2019-08-19
  • Admin

以下資訊轉貼自全球處網頁,網址: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473,如有異動請以全球處公告資訊為主。申請資料請於10/1-10/7間繳交至幼教系辦  (系繳交給教育學院時間:10/21前)



2020秋/2021春出國交換生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同學可先準備紙本等相關資料,另同學須於10月1日 9:00a.m-10月8日 4:00p.m登入線上申請系統填寫資料及志願序, 申請系統連結將於10月1日開放點選,屆時請由本處網頁logo點選登入,請於申請截止日前檢附合校方規定之外語能力證明及相關備審資料。

一、交換生資格:

1. 申請對象與資格(不符資格者無法提出申請):本校大二以上在學學生可提出申請(不含在職專班生)。

2.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7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5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107學年度下學期排名預計於108年9月開學第三週後公布)。

3. 申請交流期限為2020秋季班一學期、2021春季班一學期或2020秋季班至2021年春季班一學年。

4. 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2017年10月以後)外語能力檢定成績,詳細語言能力請參考本處網頁說明(不接受TOEIC或GEPT, 不接受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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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校區同學請將百分制成績換算成等級制,可參考教務處註冊組換算對照表。(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3-1086-53644.php)
 

二、 交換生獎學金申請資格:

1.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限本校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7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4以上,或名次全班前2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A類:一般類別

B類:特定國家類別(至多補助5個月獎學金,依國家地區每月補助額度而異)

(1)新南向國家-印尼、越南、汶萊、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不含新加坡)

(2)中南美洲國家-智利、阿根廷、巴西、哥斯大黎加、墨西哥、祕魯

(3)以色列、土耳其、俄羅斯、蒙古

2. 學生海外學習獎學金:限本校在學學生,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7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30% (取前兩學期名次平均)。(至多補助5個月獎學金,依國家地區每月補助額度而異)

補助國家限定如下:       

(1)法國

(2)立陶宛、拉脫維亞 
 

三、 申請文件說明

1. 線上系統申請:登入系統,按照系統步驟填寫出國交換生申請表(10月1日9點開放線上系統,10月8日下午4點關閉系統,系統主要填寫個人基本申請資料及選填志願,填寫完成後列印紙本文件)

2. 2020秋/2021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置於本處網頁清華學生>海外姊妹校交換生>下載專區)

3. 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生為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成績須包含107下學期在校成績,建議於108年9月開學第3週後申請成績單)

4. 國外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中文即可,選填2間學校需填寫2間修課計畫,選填10間須填寫10間修課計畫,同時須確認各間志願之交換期程,依此類推)

5.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2017年10月1日後之語言能力證明,此為必備資料,缺件視為無效申請件)。

6. 身份證正反面(外籍生/僑生為護照、陸生為入台證)影本。

7.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 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不限格式)

9. 助審資料。
 

四、 報名方式:
送交線上申請列印文件+2020秋/2021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至所屬系所單位審核。(所有申請者皆須至線上系統填寫列印繳交,方可視為有效件,線上系統申請列印資料務必與2020秋/2021春申請表格填寫基本資料志願序時程等皆需相同,請務必留意,若有出入將依線上系統所填之資料為依據!線上系統於10月8日下午4點準時關閉)

五、 相關說明、文件下載、常見問題請至以下網址詳閱
http://oga.nthu.edu.tw/outgoing-exchange
 

六、 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http://oga.nthu.edu.tw/overseas.outgoing/list)。名額請參考2020秋季班和2021春季班名額,寫"0”或空白即表示無交換名額,各校申請門檻資訊請參閱個國外學校網站資訊。
 

七、 其他注意事項:

1.志願分發標準:甄選計畫優先採志願序分發,建議同學若第一志願若已選填熱門校(選填人數等於或大於國外學校提供之交換名額),第二以後之志願避免選填熱門校,才可降低落榜二次分發情況;申請期間同學可於線上系統查看各校選填前三志願之人數(顯示人數為已送件之人數)。同學一旦線上系統送件後即無法異動資料及志願,請確認系統選填與紙本繳交之志願吻合,不吻合者將列為不合格件。志願序相同時,若有多人選填,將主要依審查之評比成績擇優及領域平衡分發志願,未被分發到者將列於次一志願再進行分發。

2.近年選填滿額之地區: 如美洲(美國)、歐洲(德國、荷蘭、瑞典、挪威)、亞洲(新加坡)等國家。未滿額之地區,如亞洲(新南向國家、蒙古)、歐洲(法國等)、南美洲(智利、阿根廷、巴西)等國家。

3. 同學請依本身專業背景查詢相對應之學校學程或計畫,並請查詢姐妹校國際處交換計劃資訊,確認本身是否已達該校語言及學業成績標準;若選擇課程為英語授課,須具備達B2以上之英語能力,若修課課程為當地語言之課程,如日語、德語、法語授課,則建議達日語N2(絕大多數學校)、德語B1、法語B1以上之能力。

4. 本計畫通過校內申請不代表獲姊妹校錄取,且每人限一次機會申請姊妹校,故請同學務必確認志願與本身專業領域相關及語言能力達姊妹校要求,避免國外學校拒絕之遺憾。

5. 獎學金名額有限(申請資格請參考獎學金辦法,不符資格者請勿勾選獎學金選項),建議同學選填志願已未獲補助之情況考量選填學校及交換期程;若未獲獎學金仍有意前往交換,請務必複選線上系統和申請文件之”願意自費交換”選項,不願意自費者無須勾選自費選項。

6. 2020秋及2021春名額表單數據說明:如日本京都大學秋季及春季各寫2名,此代表整學年加總為2名名額,並非每學期各2名,不論同學申請一學期或一學年交換,皆會使用到該校1名名額.。(志願選填建議表連結)

7.校內審查流程及評比:系所初審->院辦複審-校決審。所有申請者的申請成績皆須經此程序進行。系所院階段審查之評比依據各教學單位審查委員決定,建議同學選填熱門志願可考量本身的在校成績、語言能力、綜合表現等考慮是否選填。            

8. 相關問題可參考本計畫之”常見問題”,若仍有疑問請盡量採用e-mail方式詢問陳小姐hsjchen@mx.nthu.edu.tw,欲當面詢問者請務必提前來信約時間討論。